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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国际商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信息来源: 市贸促会     发表时间:2014-03_25 15:43
 

佛山国际商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 

    因工作需要,佛山国际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招考岗位和人数

    佛山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法律工作岗位,共招1名。

    二、招考条件

   (一)愿意并有能力履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义务,往、应届生均可;

   (二)学历: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,法律专业,大学英语四级以上,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;

   (三)身体健康,年龄30周岁以下(30周岁,时间截止2014331),广东省户籍,有汽车驾照者优先;

   (四)以上岗位须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,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,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。政治思想品德好,工作积极主动,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。

    三、人员管理及薪酬

    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,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雇用期为1年,试用期2个月,本科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(参照佛府办函[2011]144号文执行),试用期按月薪80%标准计发。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,解除雇用关系;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,双方愿意续约的,续签雇用合同。

    四、招聘程序

   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:

    1.时间:326-43日,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11:00,下午2:304:30

    2.地点: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1号口岸大楼4楼,联系电话:8251053182305225

   (二)报名要求:持报名表、本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由我会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。

    五、考试事项和时间

   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六、体检和考核

    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,等额确定体检、考核人选。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和《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。

    七、办理相关手续

    参照《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佛府办[2011]33号)和《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》(佛府办函[2011]144号)文件规定,由佛山国际商会与确定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   

附件:佛山国际商会招聘报名登记表 (1)
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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