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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贸促会招考辅助服务雇员公告(延期)
信息来源: 市贸促会     发表时间:2014-11_17 16:07
 

按照《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因工作需要,我会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 招考岗位与薪酬、福利待遇

  佛山市贸促会招考1名辅助服务岗位雇员,享受《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》(佛府办函〔2011〕144号文)规定的薪酬待遇。雇用期为1年,试用期2个月。雇用期满后,双方同意可再续签劳动合同。

  二、 招考条件

  1.具有佛山市户籍。 

  2.性别不限,30周岁以下(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,要求有汽车驾驶执照。

  3.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电子信息科学类、电气信息类专业或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,英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具有2年以上(含2年)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4.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,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软、硬件故障处理能力和网络管理知识,或英语文字及口语翻译能力。

5. 综合素质较好,作风扎实,勤奋敬业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。

  三、报名时间地点

1.报名时间:2014年11月17日-12月19日,周一至周五,上午:9:00-11:00 ,下午2:30-5:00。

2.报名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1号口岸大楼四楼1室,联系电话:82305225。

3. 报名要求: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《佛山市贸促会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》(“填表人”处须亲笔签名)、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户口本、驾驶证等材料的复印件,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2张。

4.资格审查:我会审查材料后,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四、考试事项

  考试包括笔试、面试。主要测试应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。

  1、笔试: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,统一参加笔试考试。参加笔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:5比例的,不开考。

  2、面试: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,按1: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总体评价。

3. 面试结束后,按笔考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,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
  五、体检和考核

  对笔试、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,按等额确定体检、考核人选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和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  六、公示与雇用

 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、考核结果,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,按照《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佛府办[2011]33号)规定,由我会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雇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报到的,将取消录用资格。

  

 

    附: 佛山市贸促会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
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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